獻上活祭

「所以,弟兄們,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,將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;是聖潔的,是神所喜悅的,你們如此事奉,乃是理所當然的。」(羅12:1)

羅馬書十二章是著名的聖徒品格篇章,保羅開宗明義指出我們要獻上自己成為「活祭」。如果羅馬書1至11章是「因信稱義」的總論,那麼12章便是生命的轉捩點,從福音大能進入蒙神喜悅的人生。

「活祭」是一個新約的專有名詞,當我們獻上自己作活祭,我們的生命便散發一種馨香之氣,是神所喜悅的。有姊妹說她最近遇上老朋友,朋友多年沒見,卻被她生命散發的氣息吸引,「你變得喜樂、平安……有機會我也要來認識你的神。」親愛的弟兄姊妹,當我們跟隨主,每天獻上自己作「活祭」,你的生命便會轉化,成為馨香的活祭,叫人因你的生命認識耶穌。過去我們還沒有相信耶穌,我們都是罪人,因此無法獻上自己為祭。如今,我們的生命都不再屬於自己,我們都是為主而活,成為主耶穌的「代言人」。

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,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」(羅12: 2)

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」在原文是主動式,按人的本性,我們的心思意念都很容易走向這個世界。今天,大眾傳播、社會文化散放甚麼信息,我們就照單全收;因此保羅提醒信徒要主動不效法這個世界。「心意更新而變化」則是被動式,這裡在文法上予人感覺矛盾,但卻蘊含聖靈的啟示。原來我們對世界是有權柄的,可以主動不跟從這個世界。但心意更新卻是聖靈的工作,我們處於被動,只能順服聖靈的帶領,讓主一天一天改變我們、更新我們。

當我們將自己獻上,便已經放下主權,完全歸神所。這樣,神就給我們恩賜來服事祂。神要求我們是按照信心的大小看待自己,不論我們以往如何看自己,但在屬基督裡,有牧者的器皿、憐憫的器皿、先知的器皿、敬拜的器皿、禱告的器皿、教導的器皿。我們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,也不要看自己比別人強,我們要看自己、看別人都是屬神的人。神讓我們人人都有不同的位份,無論是怎樣的器皿,在神眼中,卻是寶貴、重要的器皿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當人人都按神所量給我們的恩賜,同心合意、忠心事奉,那麼教會就充滿神的榮耀,神住在我們中間,復興便臨到。